每日經濟新聞 2019-03-20 22:18:52
每經記者|宗旭 每經編輯|魏官紅
天眼查數(shù)據(jù)顯示,3月18日,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(tǒng)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,類型為不正當競爭行為,處罰內容為罰款5萬元。不正當競爭行為,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,違反法律規(guī)定,擾亂市場競爭秩序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。
騰訊方面回應稱:因在去年底的一次活動中的相關描述不夠清晰,目前已遵照要求完成整改。未來我們將在工作中引以為戒,避免類似問題再次出現(xiàn)。
(封面圖來源于攝圖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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